2024年12月20日,中国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《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(第4号—第6号)》,针对未上市企业股权、不动产和金融产品等非标准化资产投资,在项目筛选、审批、尽职调查、决策、执行和投后管理等环节提出了更细致的操作流程要求,进一步规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,提升保险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。
此次发布的三份指引分别针对未上市企业股权、不动产投资和金融产品投资,均强调了风险控制和合规经营。例如,《应用指引(4号)》要求保险公司在进行股权投资时,关注资产负债错配风险、市场风险、流动性风险、法律合规风险及操作风险等,并明确禁止将股权投资作为通道,变相突破监管规定。同时,指引还要求保险公司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,建立健全选聘制度,并明确投后管理责任,定期编制投资管理报告。
《应用指引(5号)》则规定,保险公司进行不动产投资需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,建立关联交易控制机制,防止利益输送。此外,还需要形成投资决策文件,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。《应用指引(6号)》则对金融产品投资的岗位设置、人员配备、制度执行、决策机制和审批流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。
业内专家认为,这些新规的发布背景在于保险资金运用多元化带来的风险增高、监管政策收紧以及行业稳健发展需求。新规的实施有助于优化保险资金配置、服务实体经济、提升保险机构的竞争力,同时也能更好地匹配长期资金需求,适应市场变化。
为了更好地遵守新规,保险公司需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,强化风险管理,提升投资决策的专业性和透明度;加强投后管理团队建设,提升项目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;积极应对市场变化,灵活调整投资策略,确保保险资金运用的稳健性和可持续性。
总而言之,此次发布的《应用指引(4—6号)》是规范保险资金运用、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。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,可以提升保险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,为保险行业的长期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。保险公司应重点关注合规风险防控、投资决策要求、投后管理加强、应急机制建立以及资金安全保障等要点,完善内部控制制度、加强专业团队建设、强化风险管理,最终实现保险资金的安全、高效运作和保值增值。
此外,值得关注的是,监管部门在2015年已发布了《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》及《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(第1号—第3号)》,此次发布的指引是基于此前的基础上,进一步细化和完善,更好地适应当前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和监管环境的变化。这体现了监管部门持续完善保险资金运用制度体系,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心。